纳税调增调减是指在企业所得税税前计算的基础上,根据税法规定,在一定条件下对企业所得税进行增加或减少的行为。调增是指根据税法规定,将原本应该在税前计算的收入或费用,纳入到税前计算范围内进行计算,并按照相应税率缴纳税款;调减是指根据税法规定,将原本已经在税前计算的收入或费用,在纳税申报过程中予以减免或抵免,以降低企业所得税的缴纳额度。
税务部门对纳税调增调减进行严格监管,主要通过查验纳税申报表、审查企业相关财务凭证和登记账簿,以及开展税务稽查等方式进行。企业需要按照税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纳税申报,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有调增调减项目,需通过合理合法方式实施,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纳税调增调减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调增项目包括应计收入、营改增增值税税款、税前扣除项目、非经常性损益和其他应税项目等。应计收入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按照收入发生原则确认的、尚未收取的款项,其税法规定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是发表款项的收取、清偿、结算等。营改增增值税税款是指增值税纳税人在交纳增值税前先支付的货物、劳务等价款,按照规定可以加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税前扣除项目是指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可以在计算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从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中减除的成本、费用、损失、减免、补贴等项目。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一些与企业正常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但是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事项,如不可抗力因素等。其他应税项目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发生的应纳税的其他收入。

调减项目主要包括退税、免税、减免、抵扣等。退税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按照国家税法规定,返还企业预缴的过多税款。免税是指在国家法定免税范围内的收入,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减免是指根据税法规定,对某些条件下的企业或特定行业征税优惠政策享受的税款减免。抵扣是指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将其他税种已交税款或其他享受政府扶持资金用于增加企业所得税的可抵税额。
纳税调增调减的实施需要企业合理运用相关税法政策,但同时也要遵守税法规定,确保纳税申报的真实合规性。企业应提高税法税收政策的学习和适应能力,妥善处理税务部门与企业的关系,进行良好的企业税收合规管理。保证企业所得税的合理减免和健康发展是企业在实施纳税调增调减中应关注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