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发票上的备注,这个个人所得税是由付款方代扣代缴的,也就是说,发票上的开票金额已经扣除了应缴的个人所得税。因此,纳税人不需要再次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是,纳税人仍然需要将这笔收入纳入个人所得税的申报范围内。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为:应纳税所得额 = 税前收入 – 免税收入 – 扣除费用 – 减除费用。其中,免税收入和扣除费用是可以在申报时享受的优惠政策。
对于这个发票的开票金额为10000元,如果纳税人没有其他免税收入和扣除费用,那么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0元。根据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表,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税额为10000元 x 20% – 210元 = 1790元。其中,20%是适用于超过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210元是税率表中的速算扣除数。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是每年进行一次的。对于这笔收入,纳税人需要在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具体的申报和缴纳方式可以通过税务部门的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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