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在会计利润与税务利润之间存在的暂时性差异,即在会计利润中已经确认的收入、费用或资产负债表项目,在税务利润中尚未确认或者已确认但数额不同的差异。这些差异会导致会计利润和税务利润不同,从而影响企业的所得税负担。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主要包括两类:一是收入和费用的暂时性差异,包括预收账款、预付账款、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等项目;二是资产和负债的暂时性差异,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递延税款负债等项目。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产生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的不同,例如企业根据会计准则确认的收入在税法上尚未确认,或者企业根据税法规定扣除的费用在会计准则上尚未确认;二是会计和税务核算方法的不同,例如企业在会计核算中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在税务核算中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企业的所得税负担有重要的影响。对于暂时性差异为税前负债的企业,其所得税负担将大于按照税法计算的所得税;对于暂时性差异为税前资产的企业,其所得税负担将小于按照税法计算的所得税。因此,企业应当合理利用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通过调整会计和税务核算方法,优化企业的所得税负担。同时,企业应当及时披露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情况,以避免可能的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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