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享受带薪年休假条件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剩余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不明白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的意思,请老师举例说明。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指的是职工在新进用人单位后,到年底还剩余的在本单位工作的天数。例如,小张在2019年6月1日入职某公司,那么到2019年12月31日,他在本单位工作的天数为214天(6月1日至12月31日)。如果小张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为10天,那么他在2019年度可以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就是(214天÷365天)×10天=5.86天,按照规定,小张只能享受5天年休假,剩余的0.86天不予享受。剩余年休假天数则为10天-5天=5天。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享受带薪年休假条件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剩余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不明白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的意思,请老师举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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