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是指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一定期限内对其应纳税所得进行汇总清算,并缴纳相应的税款。其中,汇算清缴资产总额是指纳税人在年度内所有应纳税所得的总和,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所得、稿费所得、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等。
填写汇算清缴资产总额时,需要按照税法规定,将所有应纳税所得进行汇总计算,再除以纳税年度总天数,计算出每天的平均收入。然后将平均收入乘以纳税年度总天数,得出年度总收入。最后,将年度总收入减去各项免税额、专项扣除额和其他扣除项,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即为汇算清缴资产总额。
举个例子,假设某纳税人在2019年度内的各项收入情况如下:
工资薪金所得:100,000元
个体工商户所得:50,000元
稿费所得:20,000元
股息红利所得:10,000元
财产租赁所得:5,000元
则该纳税人的年度总收入为100,000+50,000+20,000+10,000+5,000=185,000元。假设2019年度总天数为365天,则平均收入为185,000÷365=506.85元/天。将平均收入乘以365天,得出年度总收入为185,000元。假设该纳税人享有2万元的免税额、1万元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专项扣除和3万元的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扣除,则其应纳税所得额为185,000-2,000-1,000-3,000=179,000元。因此,该纳税人的汇算清缴资产总额为179,000元。

在填写汇算清缴资产总额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填写时务必认真核对各项收入和扣除情况,确保计算无误;
2.如有疑问,可以向税务机关咨询;
3.填写后需要仔细核对,确保填写准确无误;
4.如发现填写错误,应及时向税务机关申请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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