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收到一张合作社开的1%税率的农产品发票,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9的进项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可以在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过程中,抵扣其购买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增值税。因此,如果您收到的这张合作社开具的1%税率的农产品发票是购买的应税货物或者接受的应税劳务,且发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您公司可以按照进项税额的9%进行抵扣。

需要注意的是,进项税额包括发票上标明的增值税额和其他涉及到购买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的税款、附加费等。如果您的公司购买的货物或者接受的劳务属于不允许抵扣的范畴,如个人消费、非增值税税目等,那么您的公司就不能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

此外,如果您公司在抵扣进项税额时存在以下情况,也需要注意:

进项发票丢失或者损毁,无法提供有效的发票证明;
进项发票的开票日期与购买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时间不一致;
进项发票与实际购买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内容不一致;
进项发票与实际支付的金额不一致。
以上情况都有可能导致您公司无法享受进项税额的抵扣,因此需要在购买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时,注意妥善保管相关发票,并且核对发票内容和金额的准确性。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