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合同负债的处理方式在税法上确实存在矛盾。这种矛盾主要是因为税法对不同类型的负债有不同的确认和抵扣规则。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由于等待期内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并未实际发生,因此在税法上只有在实际发生时才能进行抵扣。这意味着在22年底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为200。
但对于合同负债,税法规定必须在发货时确认收入。如果目前没有确认收入,那么当期就不会纳税,未来需要抵扣的金额就是0。这意味着即使存在合同负债,但如果没有确认收入,就不会影响当期的纳税。

因此,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合同负债处理方式的矛盾主要是由于税法对不同类型的负债有不同的确认和抵扣规则所致。为了避免这种矛盾,企业应该遵守税法规定,对各种负债类型进行正确的确认和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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