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费和业务招待费等都属于企业的一种支出,这些支出发生时会产生增值税,因此企业可以将这些支出产生的增值税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福利费是企业为员工提供的福利待遇,包括员工的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节日福利等,企业可以将这些福利费用产生的增值税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了开展业务活动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会议费、差旅费、招待客户等费用,企业可以将这些业务招待费用产生的增值税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抵扣福利费和业务招待费等支出产生的增值税时,应当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比如,企业在抵扣业务招待费时,应当保证该费用是用于开展正常的业务活动,而不是用于非法用途或者超出合理范围的招待。
此外,在抵扣福利费和业务招待费等支出产生的增值税时,企业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税务机关要求企业提供相关的发票和凭证,企业需要保存好这些文件。

税务机关会对企业的进项税额进行审核和抽查,企业需要保证相关的支出和进项税额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如果企业的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总之,福利费和业务招待费等支出产生的增值税可以作为企业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但企业需要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并保证相关支出和进项税额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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