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非常规性的财务收支。这些收支通常是与公司特定时期发生的、与公司正常运营无关的、一次性的经济事项相关。会计准则要求将非经常性损益列入财务报表中的非经常性项目,以准确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非经常性损益会计处理是将非经常性损益所涉及的科目,按照相应规定进行核算和披露。
非经常性收入通常包括非常规销售、资产处置收益、政府补贴等。非常规销售指的是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无关的销售收入,如处置非经常使用的资产、出售投资等。资产处置收益是指公司通过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而获得的收益。政府补贴是指政府为了支持公司的发展或推动特定行业发展而给予的经济补贴。这些非经常性收入在会计处理中,需要单独列示并注明其性质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失包括重组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非常规摊销等。重组损失发生在公司进行重组或合并等业务活动时,包括人员安置费用、合同解除费用、合同履行风险导致的费用等。固定资产减值损失是指公司固定资产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的价值减少,通常是由于资产损坏、淘汰、技术更新等原因导致。非常规摊销是指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资产摊销费用,如特殊研发费用、商誉摊销等。这些非经常性损失需要在会计处理中进行适当计提和列示。

非经常性损益还包括罚款、赔偿等特殊收支。罚款通常是由于公司违反法规、合同等规定而被相关机构处罚,公司需要承担相应罚款责任。赔偿是指公司因违约、侵权、事故等原因导致他人遭受经济损失,公司需要支付赔偿金。这些特殊收支在会计处理中,都需要单独核算和披露。
非经常性损益包括非经常性收入、非经常性损失以及特殊收支。在会计处理中,需要将其单独列示,并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和披露。准确处理非经常性损益,有助于提供更准确的财务信息,以反映公司的真实经营状况和财务表现。